开封新区杏花营镇高寨社区打井工程招标公告
开封新区杏花营镇高寨社区打井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杏花营镇高寨社区打井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开封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开财预指[2014]227号 (立项批复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封新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新区杏花营镇高寨社区打井工程
2.2建设地点:开封市杏花营镇高寨社区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投资总额:约198473.45元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施工、监理各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凿井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如过期须提供继续教育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关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业绩要求: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同类项目业绩(注:同类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水利水电项目或凿井项目且在网上公示可查。)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负责同类项目业绩(注:同类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项目或凿井项目且在网上公示可查。)两个或两个以上,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日期在有效期内,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3.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有关人员(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7投标人须具有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证明(网上打印,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本项目施工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项目工程投标:报名截止时被国土、法院、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有不良记录或被禁止参与投标的;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监理标:
3.9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0本次监理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
3.11业绩要求: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同类项目业绩(注:同类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水利水电项目或凿井项目且在网上公示可查。)两个或两个以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过同类项目业绩(注:同类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水利水电项目或凿井项目且在网上公示可查。)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3.1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有关人员(包含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1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出具日期在有效期内,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3.14投标人须具有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用信息备案证明(网上打印,加盖公章)。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3室19号窗口。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施工标: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⑥相关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⑦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网页公示纸质版)⑧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⑨投标企业河南省水利网信用信息备案证明。
监理标: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主要监理人员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⑤相关人员(项目总监、主要监理人员、授权委托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⑥同类业绩证明材料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⑧投标企业河南省水利网信用信息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开标时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持身份证、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核验身份;拟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4.4 本项目施工及监理标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以及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5.2、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200元/套,售后不退。
监理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新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503789651 联系电话:13938526084